判了!小米官方旗舰店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

7月9日晚间,格力电器通过官方微博账号“格力文传”发布消息,消息内容如下:

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我司专利权案,2022年12月22日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【(2021)粤73知民初1399号】,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,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。

近日,我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【(2023)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】法律文书,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,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 万元。

格力电器正告各侵权主体,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侵权产品,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。

侵权取证:

2021年7月12日,格力电器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,登录京东网站,进入“小米官方旗舰店”,该店铺显示有“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”产品图片及其信息,价格为349元,累计评价5万+,商品编号为100011886205。格力公司的代理人操作购买上述产品的订单显示,单号为212697732954,商品为“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”,商品编号100011886205,价格为349元,商品数量1件,实付款349元。

2021年7月14日,格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,在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收取京东物流单号为JD0047706285012的包裹一件。该公证书附件显示,上述产品售出时所附的2021年7月14日《广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》载明,货品名称为“米家小米电风扇落地扇塔扇无叶风扇直流变频节能米家APP智能互联BPTS01DM”,金额为349元,该票据加盖有京东利昇公司的发票专用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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